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 603681 证券简称: 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44
转债代码: 113653 转债简称: 永 22 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0.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55%
累计已回购金额 128.899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20元/股~12.3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0 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吕新民先生提议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
人、 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含 3,0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50 元/股(含 20.50 元/股),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和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
2025-01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2025 年 5 月, 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0.5
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5%, 购买的最高价为 12.30 元/股、 最低价
为 12.20 元/股, 支付的金额为 128.899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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