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马科技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鳗鱼主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天马投资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
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加成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天马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之全
资控股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二)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052325368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加成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 万元
6、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 27 日
7、注册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融侨城 8 号楼 102 单元
8、经营范围:对粮食及饲料加工业、服务业进行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营养和保健品、酒、饮料、茶叶、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灯具、装饰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乐器、金属及金属矿、建材、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农牧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肉制品、鲜冻禽畜、蛋制品、奶制品批发及网上销售;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天马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3,368,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2%,其中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6,349,9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6%;陈庆堂先生通过其全资控股公司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1,373,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4%。
(三)资信状况
天马投资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天马投资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14,406.31 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最高借款额度
甲方及其子公司有借款需求且乙方有资金可以出借,乙方同意自甲方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即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向甲
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整(小写¥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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