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艾春香)
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专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艾春香,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理学(动物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教授,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兼任福建省水产饲料研究会理事长。2024年8月26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均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并审查表决程序,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本人认为2024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符合法定程序,规范、合法、有效,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 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艾春香 6 6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类别 任职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 1 1 0
审计委员会 委员 3 3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集人 3 3 0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定期报告等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包括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讨论及管理提升,有效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审工作、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以及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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