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新华)
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汤新华,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84年参加工作,曾先后担任福建农学院农业经济系会计助教,福建农业大学经贸学院会计与统计教研室副主任、主任、讲师、副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任、MPAcc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福建省卫生经济学会副监事长、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财政厅首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福建省会计人才库人才、福建省会计专家池专家,兼任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26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 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汤新华 6 6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类别 任职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3 3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委员 3 3 0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充分结合自身在经济、会计及财务专业方面的经历及专业经验,审议并通过公司财务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促进科学决策,监督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发挥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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