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5 16:15:50 股吧网页版
天马科技:天马科技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拟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最高借
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鳗鲡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及业务拓展等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天马投资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最高借款额度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利率为不
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笔借款的具体期限视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庆堂先生、陈加成先生回避表
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同意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天马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之全资控股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二)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 万元

4、成立时间:2012 年 8 月 27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052325368X

6、法定代表人:陈加成

7、注册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融侨城 8 号楼 102 单元

8、经营范围:对粮食及饲料加工业、服务业进行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机构商务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营养和保健品、酒、饮料、茶叶、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灯具、装饰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乐器、金属及金属矿、建材、五金产品、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农牧产品、林产品、水产品、肉制品、鲜冻禽畜、蛋制品、奶制品批发及网上销售;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系说明:天马投资系陈庆堂先生全资控股公司。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8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688.45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