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8:00:03 股吧网页版
康隆达:康隆达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该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产品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及各类安全级别高的其他债券,认购各类金融机构合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类固定收益的产品,以及认购各类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机构(银行、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发行的安全级别高的净值型投资理财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法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以及相关的调查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