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五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司 ESG 职
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公司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架构为:
(一)董事会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管理机构;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是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执行单位。
第八条 可持续发展工作各相关方职责为:
(一)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审议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和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等;
(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ESG)战略规划、预期目标、政策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中 ESG 战略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战略、社会战略、治理战略等。
(三)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可持续发展工作任务并汇报执行情况。
第三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九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十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当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并采取网络投票方式,促使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行使其权利。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公司应当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并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制定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四章 员工权益保护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用人制度,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尊重员工人格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关爱员工,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禁止使用童工,不得非法强迫员工进行劳动,不得对员工进行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言语侮辱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虐待。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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