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达”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苏州科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51,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16.00 万张,
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 1,011.38 万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588.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到
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2020 年 3 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华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四家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020 年 11 月 13 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视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和“云视讯产业化项目”中部分内容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视(苏州)视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视科技”)。2020 年 12 月,公司与睿视科技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与工商银行、南京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66,000,000.00 0(已注销)
州工业园区支行 款账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162,000,000.00 15,088,538.25
中支行 款账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138,000,000.00 14,225,238.24
行 款账户
华夏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139,886,226.41 0(已注销)
款账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 - 4,813,7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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