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优势,打造多元化资本平台,增强公司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品牌形象,加快海外业务发展,巩固提升行业地位,董事会同意公司于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股上市”或“本次发行上市”)。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上市地点
全部公开发行的H股(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H股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 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H股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如公司在前述限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或行使并完成超额配售权(如有)孰晚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行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即在香港向公众人士发售普通股。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以离岸交易方式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以及;(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具体发行方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及市场状况加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 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自由流通量比例等监管规定(或获豁免)的前提下,由公司根据自身资金需求与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权整体协调人行使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
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规模、发行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H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境内外监管部门、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6. 定价方式
本次H股发行价格将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按照国际惯例,根据订单需求和簿记结果,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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