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7:30:10 股吧网页版
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5-09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璞泰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时间,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各机构贷款条件、利率水平,办理融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2026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837,000.00万元,能够满足各业务板块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837,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422,000.00万
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均以相应融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枣庄振兴炭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税),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不含税)。

关联董事韩钟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等,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合约价值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10,000万美元,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间内有效,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