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勇)
作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独立行使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符合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为宗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黄勇先生,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上海
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 年至 2015 年,于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担任
律师。2015 年至今,于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今,任璞泰来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董在任期间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 1 月战略委员会已更名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方面的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黄勇 9 9 0 0 否 2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任期内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黄勇 10 3 2 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咨询,对 2024 年度公司相关议案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日期 届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意见
类型
2024-1-19 2024 年第一次独立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董事专门会议
2024-4-12 2024 年第二次独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
董事专门会议
2024-7-1 2024 年第三次独立 关于追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董事专门会议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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