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1 - 2
二、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2
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6285_B01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上
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
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本报告仅供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6285_B01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 璞
中国 北京 2025 年 4 月 25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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