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顺造”或“标的公司”)、自然人唐成及苏州瑞珑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订《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北京顺造是公司目前主要客户之一,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收到标的公司相应的应收货款后,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向标的公司一次性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在借款期限届满前以及标的公司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公司有权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协议约定的标的公司投前估值额,由上述借款债权置换为标的公司的股权。若借款期限届满,公司未置换为股权的,则标的公司应按时连本带息偿还给公司,利率按借款额的 2.75%支付年息。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中的主要协议内容。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
1、北京顺造是公司目前主要客户之一,近几年随着清洁电器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与其业务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本次拟签订《投资协议》向北京顺造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目的是为了抓住其发展机遇,提前锁定标的公司投资估值,为公司未来获取投资入股机会,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债转股条件下,公司在约定
期限内可以视其实际发展情况,享有实现债权及利息或债转股的选择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标的公司进行未来股权投资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也是为了增进双方合作关系,提升资源共享和商业机会,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预计公司本次拟签订《投资协议》实施协议约定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但由于标的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并未就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且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若未来借款期满公司未选择债转股,可能存在本次财务资助延期收回或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北京顺造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2、根据《投资协议》相关约定,若未来公司最终行使债转股权利,根据本次协议相关约定,本次财务资助置换为投资股权的比例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同时,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当债转股条件满足时,各方应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债权转股权所涉增资及转让股权事宜,以及公司和标的公司债权债务清结事宜,因此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的内容具有不确定风险。对此公司将在满足债转股的相关条件后,审慎评估债转股及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若各方另行签署具体债转股或股权转让协议的,则公司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未来债转股的后续实施进程、结果和完成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可能由于标的公司的内部审批、标的公司的股东以及公司最终是否选择债转股等原因均可能对未来债转股能否实施以及完成时间产生不确定影响。若公司最终选择债转股,则公司将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跟踪,推进落实协议约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4、本次议案虽然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但由于《投资协议》尚未实际签订,因此该协议内容尚存在修订、调整或取消的可能性。且本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能否审议通过该议案,尚存在不确
定性。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议案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及本次《投资协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与北京顺造、自然人唐成及苏州瑞珑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订《投资协议》,北京顺造是公司目前主要客户之一,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收到其相应的应收货款后,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向标的公司一次性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在借款期限届满前以及标的公司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公司有权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协议约定的标的公司投前估值额由上述借款债权置换为标的公司的股权。若借款期限届满,公司未置换为股权的,则标的公司应按时连本带息偿还给公司,利率按借款额的 2.75%支付年息,具体详见本公告中的主要协议内容。标的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并未就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2025 年 9 月 5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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