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首次授予回购注销数量 955,400 股,预留授予回购
注销数量 303,875 股,共计 1,259,275 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的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12.2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
予回购价格为 11.9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激励对象严重违
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
为 12.21 元/股。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故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需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259,27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自 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2 月 6 日止,共计 10 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四)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五)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授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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