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国华)
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会议,积极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国华,1960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余姚市副食品公司秘书;余姚市供销合作联合社财会科科长;1998 年 8 月
至 2016 年 3 月,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 年 11 月至今,任余
姚市新世纪红枫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宁波汇峰聚
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宁波汇峰新材
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宁波康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2 年 8 月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裁兼财务总监;2017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4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3 月至
今,任金华金字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巴玛发酵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杭州巴玛发酵火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2 年 3 月至今,任金字冷冻食品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
宁波金字火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我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外投资进展情况等,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以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公司 10 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
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参加了 6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议案及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履行了审议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我均出席了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议题,履行了委员职责,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增加了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并
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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