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晋涛)
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晋涛,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2006 年 9 月至 2008 年 10 月,攻读美
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后;2008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
副教授;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赴美国密歇根大学访问;2014 年 4 月至今,
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教授;2015 年 12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杭州青杭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9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杭州应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嘉兴晟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5 月
至今,任杭州百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6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所有董事会会议,出席了 4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出席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上积极参与议案讨论,独立、审慎、客观地进行表决投票,对所议事项均表决同意,未提出过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其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了向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增加投资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结果以及回购注销等事项。会议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外部审计会计师沟通情况
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多次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探讨和
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主要通过电话或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长效沟通。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或专访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会议议案、对外投资事项进展、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汇报,本人运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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