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5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
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与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14,150,808 股股份、1,552,300 股股份、2,711,562 股股份、358,550 股股份(合计 18,773,22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在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
应股份解除限售(即 2025 年 1 月)后的自然年度内(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许大红先生应将其所持公司 10,613,106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9%)转
让予阳光新能源;为实现阳光新能源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比例与许大红先生直接及间接的持股比例的差额达到 10.00%以上的目的,在第二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且许大红先生相应股份解除限售(即 2026 年 1 月)
后的自然年度内(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许大红先生将其所持公司 7,959,829
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4%)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
2025 年 9 月 11 日,许大红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许大红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 其持有的公司 10,613,106 股股份转让给阳光新能源,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9%。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协议转让前,阳光新能源 持有公司 31,382,62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11%,阳光新能源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7,115,17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24%。本次协议 转让完成后,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41,995,72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0%; 阳光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47,728,27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03%。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许大红
受让方名称 阳光新能源
转让股份数量(股) 10,613,106
转让股份比例(%) 5.79
转让价格(元/股) 22.35
协议转让对价(元) 237,202,919.10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为:详见本公告第三部分“股份转
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转让方名称 许大红
受让方名称 阳光新能源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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