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新制定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
针对上述取消监事会相关事项,同时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职工董事,就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文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文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董事长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条款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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