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彤程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
●赎回价格:101.44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11 月 10 日(“彤程转债”最后交易
日)仅剩 5 个交易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为“彤程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收市后,距离 2025 年 11 月 13 日(“彤程转债”最后转股
日)仅剩 8 个交易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为“彤程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彤程转债”将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彤程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31.1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1.44元/张(即合计 101.44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特提醒“彤程转债”持有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期间,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彤程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即 40.443 元/股),根据《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彤程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彤程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彤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彤程转债”
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披露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彤程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彤程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彤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期间,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彤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40.443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彤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彤程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1.44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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