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在 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Zhang Yun先生、吴胜武先生、冯耀岭先生,本人的情况如下:
吴胜武,男,中国国籍,1973 年 9 月出生,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华中科
技大学,拥有清华大学工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以及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宁波市信息产业局局长,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区长,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等职务。现担任中国汽车芯片联盟副理事长、专家委副主任,荣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联席 CEO,Cheetah Mobile Inc.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6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全部亲
自参加,无缺席或委托表决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做到认真审阅会议资
料,研究讨论各议案事项,总结形成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
本人对 2024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
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 自 以 通 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委托出 缺 席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 席 方 式 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吴胜武 11 11 11 0 0 否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参会次 应参会次 参会次 应参会 参会次
应参会次数
数 数 数 次数 数
吴胜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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