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上海畅联百福医药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万元) 3,000 万元
投资进展情况 正式签署协议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畅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上海外高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医药公司”)合资新设上海畅联百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联百福”或“新公司”),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sse.com.cn)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公司与生物医药公司正式签署《出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资协议签署主体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新公司注册资本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圆整(RMB50,000,000)(以下称“注册资本”),双方出资情况如下:
畅联股份以货币出资人民币叁仟万圆整(RMB30,000,000),出资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前,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60%;
生物医药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贰仟万圆整(RMB20,000,000),出资时间:
2026 年 1 月 30 日前,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双方合计将持有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
(三)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畅联百福医药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平衡企业积累兼顾投资者回报。新公司净利润优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完亏损后按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 50%时,可不再提取,新公司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新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低于经审计后年度净利润的 60%。
(四)投资方的未来重大义务
1、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本协议约定的认缴出资额。
2、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登记为公司股东后,不得抽回出资。
3、应遵守《公司章程》。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公司解散或者清算以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1)干扰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公司提供前述产品或服务的条件;
(2)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采取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经营和双方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履行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六)违约责任
在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诺或保证,其应就新公司和另一方由此遭受的任何索赔或直接损失作出赔偿,并使新公司和另一方免受损害。为免歧义,直接损失不包括任何附带的、偶然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自纠纷发生之日起的三十(30)日内,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约定,使本协议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或可能的,或一方迟延履行义务超过六十日(60)日不予纠正的;
(3)本协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协议的原因。
2、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双方可以协商延迟履行时间,延迟履行的期间为不可抗力事件出现之日起的六十(60)日内,若延迟履行期间届满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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