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唐松)
本人作为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唐松,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博士研究生。曾任香港 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合作研究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合作研究员,上海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 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 5%或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 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董事会召开次数 四次 2024 年股东大 二次
会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4 0 0 否 2
次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4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 应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
专门委员会类别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2 0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不定期进行实地考察和沟通交流,保证及时了解公司动态。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会计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履行好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融资计划等诸多事项,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本人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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