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授权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
动使用。
拟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
的保本型产品
授权期限: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决策有效期内该
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将购买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三)授权期限
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将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稽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 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稽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 5 亿元,由于前期现金管理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将保障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保本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对于部分定期理财产品,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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