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宏宝)
报告期内,作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慎重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李宏宝:中国国籍,大学本科。曾任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第二研究室助理工程师;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检测中心工程师、检验室主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械分会副秘书长;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标准检测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械分会秘书长;曾任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机械》杂志社副社长;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挖掘机械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本人2024年6月履职后任期内,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任期内通过会前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材料都认真阅读、仔细研究。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参加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李宏宝 5 0 5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研究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讨论,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日常工作及现场考察的情况
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积极关注公司微信平台,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募投项目实施基地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在此过程中,我们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规范运作情况
的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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