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审计工作计划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小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降低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
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小组在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需实施的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在控制性测试审计程序中,为了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审计证据,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小组执行了内部控制和穿行测试的程序。在实质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审计人员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为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3、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德皓国际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
4、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发现的公司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及时与公司沟通及督促整改。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在北京德皓国际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4、北京德皓国际出具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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