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内部审计人员......2
第三章 审计依据和审计对象......4
第四章 审计范围和内容......5
第五章 内部审计职责......5
第六章 内部审计权限......6
第七章 内部审计分类和方式......7
第八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8
第九章 内部审计报告......9
第十章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10
第十一章 奖惩......10
第十二章 附则......11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公司利润最大化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为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对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组织机构及相关派驻人员等自然人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财务收支状况和评价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公司内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按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协会及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的任免及调动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出。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素质、审计相关专业知识和审计工作经验及恰当地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董事会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报复。
第三章 审计依据和审计对象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公司本部及各分、子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会议决议、规划、计划、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
(三)其他有关标准。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
(一)公司本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设立的其他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
(二)公司本部向各分、子公司派驻的有关人员及公司各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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