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全体监事及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6,810,81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740,516股后,实际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423,070,3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11,422,898.1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5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回购公司股份3,740,516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30,005,272.40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1,428,170.55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37%。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意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计
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