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徕木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8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814,81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 1,209.2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790.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2-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205.39 万元,
利息收入 974.18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6,559.57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公司已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1,887.88 万元,
并使用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 年 12月31 日,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45,093.27 万元,并使用 9,0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6,049.71 万元。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8,790.7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3,205.39
利息收入净额 B2 974.1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1,887.88
利息收入净额 C2 378.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5,093.27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52.2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5,049.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049.71
差异 G=E-F 9,000.00[注]
注: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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