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
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
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
会计师 3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
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8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注册会计师,202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余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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