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8 15:31:50 股吧网页版
利通电子:利通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授予价格为 11.61 元/股,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预留授予的 1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在中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5,993 万元。

二、修订部分条款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涉及的章程备案、

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变更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883 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993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883 万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5,993万股,均为人
为人民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一)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 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 (一)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二)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金分红。 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集资金项目除外)。 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 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