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郭晓梅)
本人于 2024 年 7 月 2 日起担任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者“清源股份”)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年度履职期间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并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研读和讨论议案,积极发挥个人会计方面专业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晓梅,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及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83)独立董事。
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自
查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人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度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弃权/发表
独立董事 应参加次数/ 实际亲自参加 应参加次数/ 实际亲自参加 否定意见
姓名 次 次数/次 次 次数/次 次数/次
郭晓梅 5 5 1 1 0
2024 年度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 弃权/发
独立董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门会议出席情况 表否定
事姓名 应参加 实际亲自 应参加 实际亲自 应参加 实际亲自 意见次
次数/次 参加次数/ 次数/次 参加次数/ 次数/次 参加次数/ 数/次
次 次 次
郭晓梅 3 3 2 2 0 0 0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本人参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质量和公正性。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主要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并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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