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占用事项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公司发生三笔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单笔占用的时间为1天至4天,占用时间较短,均未形成期末余额。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交易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除此公告中追认三家关联关系和三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外,公司尚在自查是否还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将不晚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后续核查情况。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占用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46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共同对《工作函》所述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并回复。现对《工作函》所述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公告显示,唯士达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持有盈智融 60%股份的股东曾长期在公司担任董事、持股 40%股东的配偶曾在公司长期担任董事和财务总监等关键岗位。公司早在 2020 年即与唯士达、盈智融等频繁发生关联交易,至 2024 年年末累计发生额分别已达 14.40 亿元、9.70 亿元。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向关联方采购物料、 采购设备、销售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服务等多种形式。 请公司:(1)结合唯士达、盈智融及公司管理层的构成和运作机制,补充披露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以上关联关系的具体时点,说明未及时披露以上关联关系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2)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唯士达、盈智融的设立背景、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人员及资金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持续与之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及作价公允性,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均具备商业实质,是否还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3)补充披露相关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并明确相应责任人;(4)结合问题(2),评估公司 2025 年仍将与唯士达、盈智融等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请独立董事就问题(1)(2)发表意见。
1、结合唯士达、盈智融及公司管理层的构成和运作机制,补充披露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以上关联关系的具体时点,说明未及时披露以上关联关系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回复:
(1)唯士达、盈智融及公司管理层的构成和运作机制
石莹为唯士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如遇重大决策,决策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金根;唯士达下设部门有财务部、人事部、产线管理部。
瞿李平为盈智融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面负责盈智融的日常运营,下设部门有设备开发部、科尔研究中心、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行政部、采购部、制造部。
徐金根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付美为财务总监,朱戴兵为董事会秘书。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管理层通过明确的决策、执行机制,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计财务状况与内部控制,确保合规运营。公司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监事会监督董事会与管理层行为,独立董事通过独立判断保障决策公正性。
(2)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以上关联关系的具体时点,未及时披露以上关联关系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根据公司已制定的相关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知道关联关系的时点为两家公司设立之时,即分别为2019年12月17日、2020年1月17日。因相关方的实际控制人及投资人对关联人相关知识储备不足,未向公司证券部报告关联人,导致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关系。公司应相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发函,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关联人相关知识的再次培训,要求上述人员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
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同时公司对唯士达、盈智融等重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进行访谈,要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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