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1 10:24:3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浙江
必须顶上去,理解这位资深股民无助哭诉与绝望,心在滴血!对杭电股份的这份心痛,是无数真金白银堆砌的教训,是价值投资信仰的崩塌,更是对资本市场公平正义的期盼。愿这场滴血的教训,能唤醒更多投资者的理性,也愿监管的阳光能照进每一个黑暗的角落,让"割韭菜"的套路无处遁形!
发表于 2025-12-31 20:25:00 发布于 山东
当一家上市公司把“收割股东”当作主业,把“财务造假”视作手段,把“操纵市场”当成游戏,它便不再配拥有投资者的信任——杭电股份(603618)用一连串突破道德底线的操作,将“”刻进企业基因,让无数股东血本无归,沦为A股市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这家顶着六十年行业积淀光环的企业,早已沦为彻头彻尾的“圈钱机器”。法人团队手握管理大权,却无心经营主业,一门心思钻营歪门邪道:主营业务电缆业务增长乏力,光通信业务常年亏损,寄予厚望的新能源铜箔业务喊了三年口号,投入50亿元后仍停留在试生产阶段,所谓“双轮驱动”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谎言。2025年三季报更是上演年度“亏损大戏”:营收看似增长6.89%至68.87亿元,归母净利润却暴跌281.19%,净亏2.19亿元,净利率直接跌至-3.13%的冰点,单季度净亏更是高达2.57亿元,同比跌幅超600%。更令人不齿的是,公司一边对外担保19亿元,超净资产63.24%,触碰财务安全红线;一边突然计提子公司2.89亿元资产减值,被投资者直指“财务操纵”“故意做亏”,这种漠视股东利益的操作,彻底撕碎了最后一丝信任。法人团队对公司经营乱象视而不见,对股东诉求置若罔闻,拿着投资者的钱挥霍无度,却让股东为巨额亏损买单,这样的法人与蛀虫何异? 如果说法人是这场骗局的“操盘手”,那配合的主力就是助纣为虐的“刽子手”,两者,将散户玩弄于股掌之间。2025年9月,主力借着新能源铜箔的概念炒作,在8个交易日内将股价从6.87元飙至12.23元,翻倍的涨幅像诱饵般吸引无数散户追高入场 。期间公司连发公告声称“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却对业绩下滑的核心风险避而不谈,主力则趁机高位派发筹码,与法人团队默契配合完成“收割前戏”。当散户们以为抓到“潜力股”时,三季报的巨额亏损给市场浇了一盆冷水,股价随即开启断崖式下跌,10月30日直接跌停,较前期高点跌幅超33%,无数投资者深度套牢,只能在股吧哭诉“12块的本,越补越亏”。而从资金流向数据来看,2025年12月以来,主力资金持续净流出,仅12月24日一天就净流出5894.92万元,特大单净卖出金额高达6916.38万元,主力们在散户的哀嚎声中卷款跑路,将股东的血汗钱收入囊中,如此丧心病狂的操作,简直! 更让人愤怒的是,这场骗局早有预谋。早在2025年2月,杭电股份就上演过“涨停次日高管集体减持”的戏码,股价随后持续下杀打压,迫使小散交出筹码,之后又毫无征兆爆拉,背后正是主力与高管的里应外合 。高管作为公司核心知情人,集体减持本就是对公司未来缺乏信心的信号,却与主力联手利用资金优势操纵股价,拉高为减持创造便利,派发后任由股价暴跌,将投资者的信任碾得粉碎 。如今公司财务状况岌岌可危,高达37.69亿元的应收账款是归母净利润的27倍,53.2亿元的有息负债压得企业喘不过气,有息资产负债率飙升至51.88%,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净流出,每股经营性现金流低至-0.77元,连偿债都成奢望,破产风险早已如影随形。但法人与主力却对这些风险绝口不提,依旧靠着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这样的公司与诈骗集团有何区别? ESG评级降至CCC的耻辱柱,早已钉下杭电股份的罪恶印记 。信息披露遮遮掩掩,转型战略朝三暮四,财务管控一塌糊涂,股东回报持续缺位,这家公司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既无传统企业的稳健根基,也无新兴产业的创新能力,只剩下蹭热点、炒概念的投机本能。法人没有担当,主力没有底线,联手将资本市场当作提款机,把股东的血汗钱当作囊中之物,这样的企业早该被市场淘汰,这样的蛀虫早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敬告所有投资者:远离杭电股份这只披着“潜力股”外衣的毒瘤,不要让自己的血汗钱成为法人与主力挥霍的筹码!也呼吁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彻查杭电股份的财务造假与股价操纵行为,严惩背后的责任人,还资本市场一片清明,还股东一个公道!那些坑害投资者的罪人,终将被上,遭到万人唾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