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5-008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
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
区东洲街道永通路 18 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
事 3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献庭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书面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伙)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的天健审[2025]70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6,796,438.89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7,875,201.53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375,616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1,482,536.96元(含税)。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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