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0 16:25:13 股吧网页版
君禾股份: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经营单元经营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落实公司“平台化组织进化”战略,明确独立经营单元(以下简称“经营单元”)的经营管理规则,激发全员经营意识与核心人才价值,实现集团与经营单元协同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君禾股份确定的独立经营单元。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

第三条 集团平台职责(平台方)

集团作为经营单元的支撑平台,履行“服务、管控、赋能”三大职能,具体如下:

1.资源供给:提供场地、设备、信息化系统、品牌资源、核心客户资源等;
2.成本与收益测算:基于 2024 年 01 月-2025 年 08 月经营数据,测算各经营
单元的投资经营成本,确定基准投资回报率;

3.协议签订与监管:与经营单元签订《经营承包协议书》《经营责任履约保证金协议》,通过内审与稽查部、财务/成本中心实施合规监管与数据审计;
4.赋能培训:组织经营类培训、经营者能力提升课程(依托企业大学),协助经营单元搭建内部管理流程;

5.战略把控:明确集团整体战略方向(如业务合规、品牌定位、核心技术研发等),确保经营单元决策不偏离集团大目标。

第四条 独立经营单元职责(承包方)

经营单元作为独立经营主体,享有“高度自主决策权”,同时承担经营结果责任,具体如下:

1.目标分解与落地:将与集团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核心为净利润)层层分解至基层岗位,建立全员经营意识与成本意识;

2.自主决策管理:

a.人事决策:集团合规范围内的自主任免权;

b.业务决策:自主拓展客户与渠道;

c.成本决策:自主优化生产/运营成本(如人工成本、经营费用、能耗管控等经营管理相关成本),推动管理改进;

3.质量与合规管理:建立内部质量管控流程,确保产品/服务符合集团质量/客户标准;

4.风险承担:按规定缴纳经营责任履约保证金,对经营结果负直接责任,盈余部分按协议分配,亏损部分按规则承担。

5.数据上报:按集团要求通过信息化系统实时上报经营数据(如营收、成本、利润、订单量等),配合审计检查。

第三章 经营管理核心规则

第五条 投资成本与收益分成及风险补偿机制规则:

投资成本核算:集团核算经营单元的固定资产折旧(如设备、场地)、人员成本等,形成年度固定投资成本;变动成本(如原材料、制造费用、人工成本)由财务成本中心核算并于每月与经营单元复核;

第六条 基准收益约定:集团与经营单元根据单元类型,约定年度上交净利润(基准收益);

第七条 盈余分配:若经营单元完成年度上交净利润,盈余部分实行员工激励奖金,具体分配比例在《经营承包协议书》中约定;

第八条 若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差额部分从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扣减,保证金不足的,从后续经营盈余中抵扣。

第四章 内部市场化运作规则

第九条 内部交易定价:经营单元之间的协作需按市场化原则结算。

第十条 君禾智控为其他单元提供采购、仓储服务,按采购成本的 2%-3%收
取服务费;经营单元需用集团平台入库备案的供应商,若主动提供外部同品质供应商,需向集团平台引荐,经集团评估合格入库后,降低的使用成本归独立经营单元所有,当年有效。

第十一条 自主决策权边界:经营单元的自主决策需在集团合规框架内执行,以下事项需提前报集团审批:

1. 固定资产投资;

2. 与外部企业的合作;

3. 偏离集团核心业务的新业务拓展;

4. 拟调整核心岗位负责人(如单元副总级)或者经营单元员工总人数,单元应提前 30 日向集团报备。

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机制

第十二条 集团对经营单元的考核以“净利润”为核心,同时关注:成本指标(单位成本下降率)运营效率、客户投诉、产品质量成本、核心人才留存率、回款率等指标。

第十三条 发展支持:连续 2 年完成目标的经营单元,集团优先给予资源倾
斜;

第十四条 人才晋升:经营单元负责人若连续 2 年完成目标,可纳入集团高
管后备人才库,优先晋升集团更高级岗位。

第十五条 处罚措施:未完成年度目标的经营单元,负责人当年不得参与集团评优,且扣经营责任履约保证金(扣减金额=未完成净利润差额×50%),扣完为止。

第十六条 连续 2 年未完成目标的经营单元,集团有权调整负责人或重组单
元;

第十七条 若存在数据造假、违规操作(如飞单、回扣)等行为,集团可立即终止《经营承包协议书》,没收经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