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体现“责任、风险、利益一致”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综合考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责任等,并结合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的津贴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当日起次月计算发放。
第五条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有权按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固定逐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九条 公司发放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薪资标准应按通过后的金额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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