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 十月
一、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有权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表决。
三、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0:00 前到北京韩建河
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八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汇雅苑 6 号院 6 号楼八层会议室)签到处持相关参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确认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前
将发言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 hjhszqb@hjhsgy.com 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大会通报股东姓名、持股数量,发言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大会不能满足所有要求发言股东的请求,请股东在会后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上证 e互动等方式与公司证券投融部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二、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保证在章程结构、章节顺序、条款、表述与新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股东和 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 《 证 券 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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