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度和制定、废止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敏感信息排查制度》。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股东和债 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其
规定,制定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原北京韩建河山管业有限公司整体 公司系由原北京韩建河山管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变更设立;在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号 为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
91110000765035854K。 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65035854K。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