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92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92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9 月 26 日。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韩建河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现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7 月 6 日至 2023 年 7 月 16 日期间,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此外,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25 日为授予日,以 2.6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5 名激励对
象授予 99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6、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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