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关于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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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关于对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XYZH/2025BJAA19B021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韩建河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 XYZH/2025BJAA19B0207
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 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因韩建河山公司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广西贵港环保工程项目发生纠纷,判决败诉。依据法院判决书相关内容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在 2019 年确认的该工程项目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冲销,并相应的调整年初财务报表的应收账款、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合同负债等报表科目。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八条的规定,如果认为必要,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审计报告中提供补充信息,以提醒使用者关注下列事项:(一)尽管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但对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二)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但与使用者理解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相关的事项。
如上所述,我们认为上述强调事项虽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但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故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
专项说明(续) XYZH/2025BJAA19B021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的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三、 使用目的说明
本专项说明仅供韩建河山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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