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正式进场
审计,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2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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