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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03:29 股吧网页版
国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人员信息: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296 人,注册会计师为 2,498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743 人。

(二)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1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在立信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多次向立信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四)2025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计,按照审计计划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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