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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7 09:28: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你好,公司在2022年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年报中提到总额法交易金额396.92亿,净额法交易金额342.72亿,合计交易金额739.64亿。但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25.3亿,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不涉及净额法交易收到的现金(2023年年报中有相关披露)。请公司做合理解释,谢谢!
国联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2022年年报中对现金流也有同步体现,对于净额法确认的收入直接在现金流量表中进行了抵消。2、2023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3年第6期(总第18期)》的指引要求,我们在2023年年报将净额法部分的现金流分别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进行了列示,并在附注部分进行了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4-09 1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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