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8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并购标的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源股份”)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顺投资”)、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及张学文(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欣源股份 94.9777%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印发《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向薛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5 号),核准公司向薛永发行 37,728,224 股股份、向梁金发行 2,318,467股股份、向谢志懋发行 1,730,977 股股份、向薛占青发行 1,659,611 股股份、向薛战峰发行 1,622,893 股股份、向张宝发行 1,163,05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过户协议》,对标的资产过户相关事项
予以明确;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与薛永、三顺投资、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签订
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薛永、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关于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利润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以下简称“《利润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合同主体为,甲方:公司,乙方:薛永、三顺投资、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
(二)业绩承诺期
各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业绩承诺期为标的资产交割日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
会计年度,即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如标的资产未能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交割完毕,则业绩承诺期将相应顺延。例如,标的资产在 2023 年期间交割
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三)业绩承诺情况
各方同意,如标的资产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过户至甲方名下,
则乙方承诺欣源股份 2022 年 度 、 2023 年度、2024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00.00 万元、18,000.00 万元、21,000.00 万元,且欣源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净
利润累计总和不低于 5 亿元(含本数);若标的资产未能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前(含当日)过户至甲方名下,则乙方承诺欣源股份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8,000.00 万元、21,000.00 万元、21,000.00 万元,且欣源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总和不低于 6 亿元(含本数)(上述乙方承诺的关于欣源股份在相关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承诺实现净利润数之和,以下简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各方同意,上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欣源股份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包括截至《利润补偿协议》签署之日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的项目及就该项目(正在或未来)进行技改的部分,以及“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以下简称“10 万吨项目”)中的 4 万吨石墨化新生产线(该新生产线应独立核算)(上述项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项目”),但不包括后续建设的“10 万吨项目”中 4 万吨前驱体生产部
分(以下简称“4 万吨前驱体产线”)等其他部分或者“10 万吨项目”以外其他新项目。另外,若未来 4 万吨前驱体产线部分或全部建设完成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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