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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2:42:54 股吧网页版
麒盛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麒盛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583,2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6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678,465,712.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82,283,332.6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6,182,379.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2 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
分别与招商银行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与宁
波银行嘉兴分行,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更换保荐机构,2023 年 11月 23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0 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嘉兴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8016806888888),并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与保荐机
构广发证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招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
完成注销。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 571912366410105 - 于 2024 年 3 月注销

嘉兴银行 8018805888888 242,393,791.86 含通知存款余额

239,592,645.80 元

嘉兴银行 8018806888888 6,495,201.59 -

宁波银行 89010122888889168 - 于 2022 年 3 月注销

工商银行 1204068029200072560 - 于 2020 年 1 月注销

合 计 - 248,888,993.45 -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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