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 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二)项目信息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姓名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杨建平 项目合伙 1998 年 1996 年 2000 年 9 月 2023 年 9 家
人
华柳熠 签字注册 2022 年 2016 年 2022 年 3 月 2024 年 1 家
会计师
吴广 质量控制 2009 年 2011 年 2009 年 12 月 2024 年 9 家
复核人
(三)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杨建平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杨建平 2024 年 1 月 2 日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 对其买卖本部门审计客户股票的
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四)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过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 8 次(涉及从业人员 26 人)、自
律监管措施 7 次(涉及从业人员 18 人)以及自律惩戒 1 次(涉及从业人员 1 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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