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且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且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整体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年度内控管理状况及成果。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等信息真实完整,运营合法合规,有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8、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