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水不外流”?东方电缆7330万元购买关联方32套住宅,用作公司人才公寓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薇
12月19日,东方电缆(603606)发布公告,公司拟与关联方东方南苑置业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其位于北仑区小港季景路北、渡口路西的“云榭璞庭”楼盘1#楼32套住宅,建筑面积共4200.35平方米,交易金额为7330万元(含税价)。
此次交易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因东方南苑置业由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7%的股份。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东方南苑置业的交易累计1次,金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此次购买的房产将作为公司的人才公寓自用,以满足员工的居住需求,稳定人才队伍建设。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房产将在2027年12月30日前交付,完成后需进行竣工验收及不动产权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独立董事对此交易表示支持,认为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电缆主营业务为海底电缆、陆地电缆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
该公司近日披露的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98亿元,同比增长1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亿元,同比下降1.95%。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66亿元,同比增长16.55%;归母净利润4.41亿元,同比增长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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