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在 2024 年度担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艳森:女,195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高级经
济师,宁波市造价协会会长、宁波市内审协会监事长、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监事长,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熟悉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2008 年 12 月被财政部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2010
年 11 月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称号,2017 年 7 月被浙江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 2015-2016 年度优秀注册会计师,2019-2021 连续三年被海曙区政府授予优秀企业家。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除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未兼任其他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违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
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本年
董事 缺 是否连续
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姓名 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事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次数
刘艳森 9 9 0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于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第六届第六次 2024.03.19 3、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 第六届第七次 2024.04.26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 第六届第八次 2024.08.15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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