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7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静尧:男,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律师。先后就职于北仑区律师事务所,宁波市天一律师事务所保税区分所。现任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除了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未兼任其他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违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董
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本年
董事 缺 是否连续
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姓名 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事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次数
周静尧 9 9 0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
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
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一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1 第六届第三次 2024.11.21 关于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议案
2、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于 2024 年
度任职期间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1、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 第六届第二次2024.03.19
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3、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于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参加了四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 第六届第六次 2024.03.19 3、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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